机构设置
校保密办公室是我校保密工作的管理机构,在校保密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是校保密委员会的秘书单位,主要承担保密工作的具体事务及与上级保密部门的联系和对基层保密工作的宏观指导,主要履行下列职责:
第一条根据党和国家有关保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结合校保密委员会的工作计划制定落实措施。
第二条对校保密委员会形成的决议,负责贯彻落实与督促检查。
第三条承担校保密委员会会议安排、议题征集、材料准备、文件起草、会议纪要和有关文件整理等工作。
第四条负责拟定保密工作规章制度,向校保密委员会提出保密工作建议。
第五条开展保密工作调研,做好保密工作的信息收集、综合报道和工作总结。
第六条负责对涉密人员的保密资格进行审查,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保密宣传教育,做好关键岗位涉密人员的上岗、在岗、离岗保密教育。
第七条指导、协调、管理、监督全校各部门的保密工作。
第八条协助校定密工作小组完成对本校所产生的秘密载体的定密和变更密级、解密工作。
第九条对国家秘密事项及其载体的接触和知悉范围的确定进行指导和监督。
第十条组织科技学术论文公开发表、对外交流和宣传报道等方面的保密审查。
第十一条制定、实施保密技术防范措施,组织对保密要害部门(部位)防护措施和设备的检查。
第十二条组织实施各项保密工作检查,发现泄密隐患及时提出整改措施并督促执行。
第十三条查处泄密事件,制止、纠正、查处有关保密违纪、违法行为。
第十四条完成校保密委员会与上级保密工作机构交办的保密任务。